平鎮市為台灣桃園縣的一個縣轄市,人口20.6萬人,北臨中壢市,西鄰楊梅鎮,
東鄰大溪鎮,東北連八德市,南接龍潭鄉,境內有平鎮工業區、褒忠義民廟,
市區與中壢市區相接,為中壢市的衛星市鎮,台灣的第2000萬人和第2300萬人都在平鎮市出生。
平鎮早期在考古上屬於3500年前犁頭尖系統文化群系列,目前已發現宋屋遺址、福譚宮遺址、莊屋遺址等三處遺址,
但沒有留下明確記載的可能是因為當時的居民遷移至別處,而導致此地區並沒有將文化延續下來。
清朝時平鎮為桃澗堡的一部分,以當時的行政區劃可分為八保庄、安平鎮庄、雙連坡庄、宋屋庄、北勢庄、南勢庄、
山仔頂庄、東勢庄、社仔庄等。平鎮的名稱由來是由於以前為了保護從大湖口至中壢、桃園之行旅的安全,因而在此地設置守望寮,
別稱為張望寮,後來治安好轉,取以保護平安的意思,改稱為安平鎮。
1920 年9月1日日本在台實施地方制度,將三個字以上的地方都改為兩個字,因此將安平鎮易名為平鎮,設平鎮庄,
屬新竹州中壢郡管轄。1950年起屬中華民國桃園縣,行政位階為縣轄鄉,自1992年3月1日改制為縣轄市。